欲辦理各學年度學分抵免作業,請於 08/31 前填妥學分抵免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 EMRD 辦公室申請辦理。
( 第一教學大樓三樓 T1-304-2 辦公室 / 02-2730-1026 / emrd@mail.ntust.edu.tw )
註1:依學校規定以抵免學分減繳基本學分費者,限於入學第一學期辦理, 以一次為限。逾期恕不予受理!
註2:入學後的期間,若取得他校學分且未列入該校畢業學分或已用於取得學位者,需於取得學分的次學期題出抵免申請。例如:107-02取得學分,必須於108-01提出申請。
註3:僅受理EMRD已開過之課程學分抵免申請,查詢EMRD歷年課程請參考課程查詢系統,輸入課程代碼『RD』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