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學年度辦理學分抵免申請事宜 (~7/31止)
欲辦理各學年度學分抵免作業,請於 07/31 前填妥學分抵免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 EMRD 辦公室申請辦理。
- 申請對象:各學期入學之新生
- 申請期限:入學前至 07/31 截止
- 申請方式:相關文件請以 紙本 與 電子檔 方式同時提供給辦公室
( 第一教學大樓三樓 T1-304-2 辦公室 / 02-2730-1026 / emrd@mail.ntust.edu.tw )
- 申請應備文件:
3. 修業證明書 (如肄業請提供)
- 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 EMRD學分抵免辦法
- 審查結果最遲將於該學期學校加退選截止日前公告通知,屆時如有需要,請自行上網辦理該學期課程加退選事宜。
註1:依學校規定以抵免學分減繳基本學分費者,限於入學第一學期辦理, 以一次為限。逾期恕不予受理!
註2:學分抵免必須是碩士課程的學分,且必須是 10 年內的成績,其成績亦不能含在其他碩士畢業學分內,即此學分不能列計到其他學校的畢業學分裡,需要舉證。
註3:僅受理 EMRD 已開過之課程學分抵免申請,查詢 EMRD 歷年課程請參考課程查詢系統,輸入課程代碼『RD』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