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學士學位 (或同等學力) 者。
二、具有學位資格後,再取得至少 6 年以上工作年資者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服役
年資不列計。
※ 註 1:大學 107 年 08 月 31 日(含)以前畢業者。
※ 註 2:二、五專 104 年 08 月 31 日(含)以前畢業者。
※ 註 3:三專 105 年 08 月 31 日(含)以前畢業者。
※ 註 4: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
※ 註 5:符合報考資格之累計工作年資證明係指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勞保局申請之個人
勞保投保資料、服務公司薪轉資料、聘僱書、公家機關銓敘證明等有利審查之資料。
★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所持境外學歷需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
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簡章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者,取消錄取或
入學資格。
★ 非本國籍人士除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得報考本招生。詳細內容以實
際簡章公告為主。
※ 報名前請先確認符合報考資格,本校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
修業規定
本專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畢業應修學分數至少 45 學分並須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學雜費及學分費
一、新學年度之學雜費及學分費收費標準以本校行政會議決議後之正式公告為準,參閱本校學雜
費專區。
二、 EMRD 專班 112 學年度起每學期學雜費基數 15,380元(至畢業止)+ 基本學分費 99,000元
(共收五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