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 Q & A - EM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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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 Q & A

報考資格與修業須知 報名流程與應備文件 媒體報導與學員推薦 重要招生日程 報考Q&A


Q1:每年的簡章公佈以及報名期間落在什麼時候呢?報名程序為何?

Ans:每年約10月~11月會公布簡章,11月~12月期間線上報名。

學校會開啟網路報名系統,報考者網路報名後請備妥所需備審資料,於期限內上傳至招生系統中。招生最新資訊可關注EMRD網站或FB,最新簡章請至教務處或EMRD網站下載。

 

Q2:需要什麼資格才能報考台科大EMRD?

Ans:考生須符合下列A或B條件之一,始符合備報考資格。

條件A: 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後,再取得至少 6 年以上工作年資(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服役年資不列計。

條件B: 符合「專業卓越成就表現同等學力」認定(請參閱簡章規定),並具備工作經驗者。經本校招生委員會碩博士班招生會議審議通過後,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

 

Q3:持專科或大學肄業,可以報考嗎?

Ans:可以。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學歷認定

細部說明

大學肄業

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詳法規規定。

專科畢業

三專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專或五專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國家考試及格或技能檢定合格,持有證書

甲級三年或最高乙級五年,詳同等學力及技術士檢定等規定。

 

*持同等學歷報考者,請依簡章規定上傳相關學歷證明文件

 

Q4:持境外學歷(國外、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能否報考?

Ans:可以報考。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所持境外學歷需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簡章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者,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Q5:港澳居民、僑生、具外國籍身份者及大陸地區人民可否報考?

Ans:可以,但非本國籍人士需為已在臺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或經許可在臺灣居留、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可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認可名冊)】、【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 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認可名冊)等相關規定報考、就讀,並於報名時檢附「有效期限內居留證影本」。

 

Q6:目前「非在職」也可以報名嗎?

Ans:與現況是否在職無關。只要已符合規定之工作年資與學歷,即可報名。

 

Q7:EMRD入學考試科目為何?有無由考古題及參考書目資訊?

Ans本專班無筆試,入學分兩階段審查(1)線上書面審查(50%) (2)口試(50%);第一階段擇優錄取者,不需參加口試。其餘審查成績合於口試資格者,另需繳交口試費500元並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Q8:書面審查資料如何準備?

Ans:入學審查資料如下,請分別上傳至報名系統中。

1.EMRD報考申請表

2.報考學歷證書。

3.工作年資證明【個人勞保投保資料(需可看出投保期間)或公司開立之服務證明】。

4.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如:推薦信函(格式不拘)、自傳(工作經歷、進修計畫,格式不拘)學分證明書、相關證照、得獎紀錄等,彙整為單一 PDF檔案上傳)

上列資料第1~3項為必繳資料

*報考申請表請於線上報名網站下載並填寫上傳。

*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為選繳資料,如無可省略。

 

Q9:工作經驗年資,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如何計算?

Ans: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可繳交「個人之「勞保投保年資及詳細投保資料」亦可繳交公司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等文件,加總計算起迄日期。

提供之工作證明,工作日期若有重疊,年資不重複計算。報名時,若仍在職,依據在職證明,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

 

Q10:畢業學分數及必修課程規劃?

Ans:本班畢業應修學分最低為45學分,兩學年共開設5學期(含暑期課程) ,另加碩士論文與口試(不計入學分)。

依本班修業辦法必修學分111學年度起共計24學分,分別為科技總論一、二(各3學分)、管理一、二(各3學分)、科技法規總論一 (3學分)、專利一(3學分)、技術長講座ㄧ、二(各2學分)與專題研究一、二(各1學分)及學術研究倫理0學分。

 

Q11:上課時間、地點為何?預計何時開學?

Ans:EMRD在職專班上課時間主要安排在週五夜間19:20-22:00及週六整天09:00-19:30上課,偶爾課程異動會排於週日上課。

開學時間為每年09月開學開始上課,學期期間為上學期:09月~隔年01月;下學期:02月~06月;暑期:07月~09月。

 

Q12:收費標準為何?

Ans:每學期不論所修學分數,皆需繳交基本學費,112學年度起每學期為學雜費15,380 元+學分費 99,000元,共收5學期。

 

Q13:學費是否可以辦理就學貸款?

Ans:可以,僅暑期費用不可辦理就貸,一般學期申請就學貸款,請依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規定時程及辦法辦理。

 

Q14:碩士在職專班可以同時報名兩個研究所/組別嗎?

Ans:若考試時間不抵觸,一人可同時報名多個研究所/組別,如均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組別辦理報到,報到後不得申請更改系所別。

 

Q15:碩士在職專班與學分班有何不同?

Ans:「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為經過正式招生考試錄取後就讀,具正式碩士學位資格,大約每年12月報名,2月口試。

「碩士學分班」為推廣教育課程,並不具正式碩士學位資格,但發予學分證書,修業及格之學分數於考上研究所後,可憑學分證書辦理學分抵免。

 

Q16:如何辦理學分抵免?

Ans:入學前曾選修研究所專業課程 (含研究所學分班),可依本班「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抵免學分申請應於新生為入學後第一學期開學前辦理,詳情請參考學分抵免專區說明。

 

Q17:在職專班研究生可以申請宿舍床位嗎?

Ans:本校學生宿舍床位有限,不接受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

 

Q18:在職專班研究生可以申請停車位嗎?

Ans:本校汽車.機車停車位接受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如超額須抽籤),停車場由委外廠商經營申請時間、收費辦法依最新公告辦理 (汽車每學期 3600 元,機車每學期 600 元,請攜學生證 (或證明學生身分文件) 行照至研揚大樓一樓停車管理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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